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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規范我區政務公開工作,不斷推進政務公開目錄管理工作的規范化、標準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政務公開目錄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有效地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務公開的規章制度;科學管理、精細分工、明確責任、簡便高效。
第二條? 政務公開目錄管理制度的目標是:
(一)推進政務公開規范化、標準化;
(二)建立健全政務公開相關工作制度,完善公開體制機制;
(三)加強政務公開管理,提升政務公開質量,提升政府公信力。
第三條? 加強組織領導。各行政機關要高度重視政務公開目錄管理工作,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優化工作考評體系。
第四條? 各行政機關要明確設置政務公開相關工作機構,配齊配強工作人員,落實專人負責政務公開工作。
第五條? 各行政機關要依據權責清單,對職責范圍內的公開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并按條目逐項細化分類,確保公開事項分類科學、名稱規范、指向明確。
第六條? 在全面梳理細化基礎上,逐項確定每個具體事項的要素公開標準,包括試點領域、公開依據、事項名稱、公開層級、公開主體、公開內容、公開方式、公開時限等要素。
第七條? 各行政機關要嚴格按照《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試點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的通知》(沙府發〔2020〕73號)的相關要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市府辦公廳政務公開處、區政府辦公室將適時組織監督檢查和第三方評估。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申請調整政務公開目錄: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新立、修訂、廢止,事項需進行新增、變更或刪除;
(二)試點領域、公開依據、事項名稱、公開層級、公開主體、公開內容、公開方式等要素發生變化;
(三)其他已經發生變化的情形。
第九條? 上述條款需調整之前,行政機關需向區政府辦公室說明情況,由區政府辦公室報市政府辦公廳政務公開處進行審核報備,確認無誤后再對政務公開目錄進行調整。
第十條? 區政府辦公室將定期對各領域政務公開目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將各行政機關政務公開目錄的調整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核;申請調整的行政機關應將調整的內容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中反映,并向社會公開。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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