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壩區2023年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的范圍和重點是哪些?
發布日期: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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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升高層建筑抗御火災風險能力,持續鞏固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成效,攻堅整治存在的突出風險和重大隱患,按照《重慶市2023年高層建筑消防安全 “除險清患”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渝府辦發〔2023〕18號)文件精神,結合全區實際情況,從即日起至2023年年底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除險清患”專項行動。

此次整治范圍為全區已建成投用的高層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單層公共建筑)和高層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重點整治以下情形:

(一)消防設施方面。室內(外)消火栓系統、自動滅火系統無水或壓力不足,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防排煙系統等損壞停用或被擅自拆除。

(二)“生命通道”方面。消防車通道和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設置隔離樁、固定攤位、廣告牌等各類障礙物,影響消防車通行或登高作業;消防車通道和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標識、標牌未設置或損壞;配建車庫違規改變使用功能。

(三)用電用氣方面。電氣線路私拉亂接,電纜井內電氣線路敷設不規范,防火封堵被破壞;電動自行車在樓道內停放充電。違規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燃氣管線用具敷設安裝不規范。

(四)日常管理方面。同一建筑有兩個及以上業主、使用人的,未委托物業企業或未明確統一管理人對共有部分消防安全實行統一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配備不到位;建筑消防設施未定期維護保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鎖閉堵塞;建筑外墻安裝可燃雨棚、突出墻面防護網或影響滅火救援的裝飾、廣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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