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行動共分為4個階段,3月底前完成動員部署,5月底前開展全面排查,11月底前實施整治攻堅,12月底前做好鞏固提升。
在整治措施方面。一是開展全面排查。采取單位自查、鄉鎮(街道)排查、部門指導的工作模式,開展新一輪高層建筑全面排查,更新完善高層建筑基礎臺賬和風險隱患清單。
二是“一樓一策”整治。針對排查發現的消防設施、“生命通道”、供電用電等方面風險隱患,制定“一樓一策”隱患整改清單,清單化推進整改。
三是加大執法力度。開展“生命通道”聯合執法“雷霆行動”,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入樓充電停放等違法行為查處。掛牌督辦重大火災隱患,以及“生命通道”占堵嚴重的高層建筑和路段。
四是實施數字賦能工程。逐棟賦予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碼,逐步實現高層建筑火災風險預警預測“一碼智管”。年內,有條件的大型綜合體以及已安裝消防物聯網終端的高層建筑,全部接入消防物聯網平臺。
五是規范自主管理。推動社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諾制度。開展重點行業領域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創建。全面實施《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規范》,規范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行為。
六是加強宣傳培訓。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系列宣傳活動,制作系列案例警示片和逃生自救科普片。建立消防宣傳公益聯動機制。建立行業特色消防志愿服務隊。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除險清患”主題宣傳活動。
七是加強滅火救援準備。建強高層建筑微型消防站,以樓棟為單元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全覆蓋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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