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沙坪壩區“磁器口特鋼渡口”區域行政執法集中管轄實施方案》已經區第十九屆人民政府第3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沙坪壩區“磁器口特鋼渡口”區域行政執法
集中管轄實施方案
黨的二十大報告對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完善基層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提出了明確要求。為系統化推進“磁器口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試點改革,優化磁器口文化旅游區職責明確、集約高效、運作協調、規范有序的綜合行政執法體系,按照《重慶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規定,探索在石井坡街道“磁器口特鋼渡口”區域開展磁器口大景區行政執法集中管轄新模式?,F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法律與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八條規定,“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第二十四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決定將基層管理迫切需要的縣級人民政府部門的行政處罰權交由能夠有效承接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使,并定期組織評估。決定應當公布”。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完善基層綜合執法體制機制”;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70號),明確沙坪壩區為試點區縣,要求“統籌鄉鎮(街道)綜合執法,進一步理順鄉鎮(街道)行政執法運行機制”。
二、集中管轄區域
同意把“磁器口特鋼渡口”區域納入磁器口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延伸管轄區域,由磁器口街道在該區域行使行政執法集中管轄權?!?/span>
行政執法集中管轄只適用于行政處罰、行政強制以及與二者相關聯的行政檢查事項,其管轄范圍限定在三塊區域,一是金碧北路區域:車行道及人行道全域;二是沙濱路延長段(暫未正式命名)區域:與金碧北路交界處起,第一個紅綠燈(含人行橫道線)處止,上述區域車行道及人行道;三是江岸及邊坡區域:嘉陵江水觀音處起,沿嘉陵江岸線上溯500米(即城投公司規劃渡口邊界)處止。(具體范圍詳見附圖1)
三、行政執法集中管轄的事項及溯及力
(一)行政執法集中管轄事項范圍
區級執法部門下放磁器口街道的125項行政執法事項和后續新增的下放行政執法事項,以及石井坡街道法定的行政執法事項,由磁器口街道集中行使;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委托石井坡街道的行政執法事項,依法變更委托磁器口街道行使。
(二)溯及力
集中管轄前區級行政執法部門及石井坡街道已經受理尚未辦結的行政執法事項,由原受理部門及街道繼續完成。
(三)與執法相關其他情形的處理
尚未下放的行政執法事項,仍由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履行行政執法職責,并以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名義行使職權。磁器口街道在日常管理中發現相關違法情形,應及時將相關情況告知相關行政執法部門。
相關行政執法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按照能力匹配、雙向選擇的原則,將本部門的行政執法事項委托磁器口街道行使,依法簽訂委托書并向社會公布。
相關行政執法部門、石井坡街道、磁器口街道對行政執法案件管轄權有爭議的,區政府應及時協調,必要時可指定管轄。
四、非執法類城市管理職責的安排
決定由磁器口街道同步承接“磁器口特鋼渡口”部分區域非執法類城市管理職責。
承接范圍限定在江岸及邊坡區域:嘉陵江水觀音處起,沿嘉陵江岸線上溯500米(即城投公司規劃渡口邊界)處止。(具體范圍詳見附圖2)
五、交接與實施流程
區級相關行政執法部門、石井坡街道應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10日內完成與磁器口街道的相關交接工作。本方案須報請市政府和區人大常委會備案,并同步抄送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和沙坪壩區人民法院,對外公布后生效實施。
六、實施保障
(一)強化執法人財保障。相關單位要落實好行政執法集中管轄工作所需的人財保障,根據“人隨事走,財隨事轉”原則,增加磁器口街道行政執法工作經費,支持補充行政執法隊伍力量,配備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執法隊伍,嚴禁隨意抽調、借調執法人員。
(二)完善執法機制保障。磁器口街道在行政執法中涉及復雜、疑難事項,可以向相關行政執法部門提出協作請求,相關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及時給予協助;相關行政執法部門應當根據磁器口街道行政執法工作的需要,依法將本領域的基礎信息向磁器口街道主動開放。
(三)加大執法運行保障。相關單位要通過執法培訓、出臺指引、技術支持、案卷評查等方式強化對磁器口街道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監督。區司法局要加強對磁器口街道行政執法工作的面上指導監督;磁器口司法所要負責街道的行政執法協調工作,指導和監督街道的行政應訴、行政復議等相關法制工作。
附圖:1.行政執法集中管轄區示意圖
2.非執法類城市管理管轄區示意圖
附圖一
1.金碧北路:車行道及人行道全域。
2.沙濱路延長段(暫未正式命名):與金碧北路交界處起,第一個紅綠燈(含人行橫道線)處止,上述區域車行道及人行道。
3.江岸及邊坡:嘉陵江水觀音處起,沿嘉陵江岸線上溯500米(即城投公司規劃渡口邊界)處止。
附圖二
1.江岸及邊坡:嘉陵江水觀音處起,沿嘉陵江岸線上溯500米(即城投公司規劃渡口邊界)處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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