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沙坪壩區以工代賑工程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沙府辦發〔2023〕34號),已于2023年4月28日印發實施。為便于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政策內容,現對辦法作如下解讀。
一、起草背景和依據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及市級關于以工代賑工作要求,切實發揮以工代賑政策功能,規范和加強以工代賑工程項目管理,根據《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23年第57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點多面廣量大涉農項目“放管服”改革的指導意見》(渝府辦發〔2018〕200號)、《關于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的實施意見》(渝發改規范〔2021〕2號)等文件精神和有關規定,按照區委區政府工作安排,由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制定《重慶市沙坪壩區以工代賑工程項目管理暫行辦法》。根據《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23年第57號),以工代賑工作納入國家和地方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年度計劃,按照“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管理體制,層層壓實工作責任。
二、文件制定過程
2022年3月,按照區委區政府工作安排,區發展改革委參照國家及市級相關文件,結合區級工作實際,牽頭起草區級以工代賑工程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區發展改革委形成初稿后,于3月14日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建議,3月21日—3月27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建議。2022年4月,通過區司法局合法性審核,并報區第十九屆人民政府第4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以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實施。
三、文件主要內容
區級以工代賑工程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共包括22條工作任務,主要包括總則、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以工代賑、重點工程項目以工代賑、監督檢查與法律責任4大部分組成。
(一)明確了我區以工代賑范圍,包括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實施以工代賑、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項目中實施以工代賑。
(二)明確了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以工代賑項目管理方式。包括:
1.建立項目庫。區發展改革委會同區農業農村委等相關部門建立健全區農業農村領域以工代賑項目庫,按年度滾動管理。對于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項目,在不影響項目建設進度和施工質量等前提下納入項目庫,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
2.入庫及管理:擬申報納入農業農村領域以工代賑工程項目庫的項目,需由項目業主或行業主管部門在立項報批前,報區政府同意按照以工代賑方式實施后方可入庫,實行“審定一項、入庫一項”。區發展改革委牽頭統籌協調全區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工作,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流程、管理細則和考核辦法,規范項目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以工代賑項目勞務報酬發放要求,原則上不低于該項目政府性投入資金(含上級資金)的20%。
(三)明確了重點工程項目實施以工代賑領域范圍、工作要求及相關部門職能職責。包括:
1.項目約束:實施以工代賑的重點工程項目在前期工作中,應明確適用以工代賑的建設內容和用工環節等政策要求,項目招標投標、簽訂勞務合同中應明確當地群眾用工和勞務報酬發放要求。
2.組織方式:區人力社保局會同項目行業主管部門、項目實施單位及相關鎮、街道等建立勞務溝通協調機制,組織動員全區農村勞動力、城鎮低收入人口和就業困難群體等參與務工及技能培訓。
(四)主要明確以工代賑工作監督檢查、成效評價及法律責任要求。
四、關鍵詞、專業名詞解釋
以工代賑是指政府投資建設公共基礎設施工程,受賑濟者參加工程建設獲得勞務報酬,以此取代直接賑濟的一項扶持政策。
五、本文查閱途徑
本《重慶市沙坪壩區以工代賑工程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已由區政府辦公室于2023年4月28日印發,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即可查詢。具體查閱路徑:沙坪壩區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區政府文件→其他文件。
市政府部門網站
區縣政府網站
地方政府網站
其他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