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方案》(沙府辦發〔2023〕61號),醫療救助公平覆蓋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困難職工和城鄉居民,根據救助對象類別實施分類救助。救助對象主要有以下幾類:
1.民政部門認定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
2.民政部門認定的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或低保邊緣家庭條件,但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
3.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返貧致貧人口、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即突發嚴重困難戶)。
對不屬于上述醫療救助對象范圍的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其他特殊困難人員,按沙坪壩區既往政策規定繼續實施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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